行賄不查,受賄不止。4月20日,國家監察委員會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次聯合發布5起行賄犯罪典型案例。在保持懲治受賄高壓态勢的同時,嚴肅查處行賄,多措并舉提高打擊行賄的精準性、有效性,嚴格落實受賄行賄一起查的要求,彰顯了對賄賂行為零容忍的堅定決心。
從通報案例看,行賄人“圍獵”“腐蝕”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,企圖以賄賂換資源,本質都是想通過不正當手段牟取利益。發布的5起案例發生在查處行賄的重點領域,有的在招投标環節搞串通投标、權錢交易;有的通過行賄為公司在生産經營、逃避環保執法檢查等方面尋求便利;有的為排擠其他醫藥企業,向醫院院長、醫生等行賄56次;有的長期行賄,“圍獵”腐蝕市政領域國家工作人員,謀取不正當利益……“無利不起早”,千方百計進行“圍獵”,最根本的還是利益驅使,企圖利用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手中權力,規避市場競争,為企業在項目承包、生産經營等方面獲得“特殊關照”。這些行賄行為擾亂正常市場經濟秩序,容易形成劣币驅逐良币的“負面激勵”效應,有的還影響民生安全、危害生态環境,嚴重損害人民群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。
堅決斬斷“圍獵”之手,讓行賄人付出沉重代價。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,黨中央旗幟鮮明、态度堅決。2021年9月印發的《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》明确了查處行賄行為的五個重點,為嚴懲治強震懾、斬斷利益輸送鍊條指明了方向。從此次通報的5起案例看,無論是行賄罪還是單位行賄罪,都使行賄人依法付出代價。對案件中涉及的行賄人加大查處力度,該立案的堅決予以立案,該處理的堅決作出處理,就是要斬斷“圍獵”與甘于被“圍獵”利益鍊、破除權錢交易關系網,提高行賄違法成本、釋放震懾效應,強化治理行賄的綜合效能。
通報曝光5起行賄犯罪典型案例,點出具體人、具體事,既為黨員幹部敲響了廉潔從政的警鐘,也為行賄者拉響了莫走歪路的警報。對于黨員幹部而言,要清醒認識行賄人“饋贈”背後的真實用意,自覺抵制形形色色的誘惑和“圍獵”。此外,通報典型案例也意在打消潛在行賄者的僥幸心理和投機心态,告誡市場主體“君子愛财,取之有道”,經商辦企業沒有捷徑可走,與其到處拉關系,挖空心思搞“圍獵”,不如老老實實走正道,主動自覺維護親清政商關系,讓企業健康發展,事業才能行穩緻遠。
此次聯合發布的5起典型案例為各級監察機關、檢察機關在打擊行賄方面加強配合、形成反腐合力提供了“案例教學”。公布基本案情,回顧監察、檢察機關履職情況,剖析典型意義,其實也是提供實踐指導、起到借鑒作用。比如,深挖案件背後的腐敗問題,有效打擊行賄受賄犯罪;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聯動配合,通過提前介入、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,規範對行賄人的處理;加強協作依法追贓挽損,不讓行賄人因行賄獲利;一體化能動履職,推動相關部門排查廉政風險點,倒查制度漏洞,加強系統内部監督……在案件辦理、追贓挽損、堵塞漏洞方面加強協作配合,形成聯合懲戒行賄犯罪的工作合力,有利于強化不敢、不能、不想,推動實現對腐敗問題的标本兼治,實現政治效果、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。
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,是堅定不移深化反腐敗鬥争,一體推進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必然要求。行賄人不擇手段“圍獵”黨員幹部是當前腐敗增量仍有發生的重要原因。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在部署今年工作時要求,加大打擊行賄力度,探索實施行賄人“黑名單”制度。必須深刻把握行賄問題的政治危害,多措并舉提高打擊行賄的精準性、有效性,懲治震懾、制度約束、提高覺悟一體發力,從源頭上逐步消除賄賂滋生的土壤,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。